被车溅了一身水只能认栽?警方:罚!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好好地在路上走着,或者正在路边等车,突然被疾驰而过的车辆溅了一身水。躲过了狂风暴雨,却躲不过有些从天而降的“意外”。行车溅水的情况常有发生多数人会默默认栽,但其实它是违法的。 2月2日,武原街道枣园路商贸学校路段一辆黑色SUV快速驶过车轮越过积水,溅起的那一大片水花将两名正在公交站台等车的行人浇了个“透心凉”,随后行人向交警部门举报。 经监控核查,交警发现该车辆确实行经漫水路没有减速慢行,导致水花溅了行人一身。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沈某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并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车辆开过水洼不减速溅路人一身污水,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我轻轻的问一下,这罚款的钱给谁了呀 路不平怪谁 源头也要处罚 不是特大暴雨路上有积水不是道路质量问题?修路的就没有责任? 不是看到水坑就要减速吧?是看到水坑旁边有人就要减速,我会反应不过来的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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