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答复!海盐人有望又多几天假期!
据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站2月21日消息有浙江网民今年1月25日留言称建议浙江省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这位网民说,目前浙江省只针对独生子女有5天父母陪护假,而非独生子女没有此假。孝顺父母、陪伴父母是人伦纲常,不应以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区分。天津、贵州、四川、湖北等多地相继出台了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政策,浙江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先进省份,理应及时跟上。希望浙江省尽快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
对此浙江省卫健委2月21日答复称
网民提出希望浙江省尽快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近年来关于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已经是大势所趋[▼北京:持续研究将护理假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此前北京市民政局在答复网友提问时已经透露设立护理假势在必行将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关立法实践经验将护理假写入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持续开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研究切实保障老年人受照顾的权益
广西: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此外广西卫健委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也表示设立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广西卫健委将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实施办法》修订意见和建议
广东、山东、新疆等地已出台相关条例
目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出台了“独生子女带薪照料假政策”
同时《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日的护理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
增设非独生子女护理假大势所趋
2018年12月28日国家卫健委曾表示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截至2020年4月全国已经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各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出台了“子女带薪照料假政策”大部分省份独生子女护理假在15天左右/年非独生子女护理假10天左右/年
独生子女5天陪护假?没听说过!!!!!!!还非独生子女陪护假......https://app.ihaiyan.ren/public/emotion/face_wangchai.png 给我强制执行就好 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假,不强制执行,就和没有一样 编内有,私企没有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孝道文化 ! 必须支持 ! 跟我们有关系吗?公务员么才有这种假期,国营企业也有 ,我们是不可能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