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包打听 发表于 2024-3-15 09:49

海盐61岁大妈豪掷11万养生理疗,

偶然得知61岁的母亲在养生馆里进行理疗细问下才知母亲一年时间陆续充值14次共计11万余元在双方协商退款时老板将门店注销“人去楼空”
谈来谈去也谈不出结果最终只能诉诸法律
近日
海盐法院判决一起
涉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案
判决门店经营者向黄大妈返还她在该门店预付而未消费的部分金额共计8.9万余元依法保障了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养生馆保健,1年冲了11万多
61岁的黄大妈因早些年发生的一起车祸,导致腿部伤残并留有后遗症,经常疼痛、无法久站。为缓解腿部问题,她来到某养生馆门店,想试试这里的王牌项目足部经络按摩。
“大姐,我们这个项目做一次单价比较贵,建议您办一张年卡,这样算下来单价50都不到,划算很多。”在店员的卖力游说下,黄大妈花4800元购买“足部经络调理项目”100次的服务。随后一年时间里,黄大妈陆续在该店充值14次,办了几十张会员卡购买排毒、肝胆调理、全身经络调理等多个项目(该店每个服务项目都有单独的会员卡),累计充值金额达116415元。

由于黄大妈家里人不喜欢她在理疗店等地预充值,所以黄大妈一直“偷偷”跑去这家养生馆消费,直到事情瞒不住,她才向家人坦白一切。
女儿获悉黄大妈的充值情况后,要求门店提供消费记录并退还预付款。门店老板手写“价格标准”一份,记载了不同服务项目的单价。双方多次交涉,无法就退款一事达成一致。不料1个多月后,老板竟将门店关闭注销。黄大妈遂起诉门店两个老板,要求退还预付款10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返还8.9万,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黄大妈与门店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她在该店消费,该店提供相应服务的事实双方均认可,故双方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由于门店注销,故双方的服务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应予以解除,门店理应退还未消费的资金。由于门店本身已经注销之故,二被告作为门店股东应当承担相应退费责任。
经过计算,黄大妈在该门店的充值金额中尚有未消费完毕的部分。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退还黄大妈89096.33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叫醒耳朵 发表于 2024-3-15 10:26

现在的中年人真难,要防止小孩充值你游戏, 又要防止老人被骗

该放下就放下 发表于 2024-3-15 10:02

退休金应该很高

等离╭ 发表于 2024-3-15 10:03

这种事太多了

aeeIU 发表于 2024-3-15 10:02

这个大妈真有钱

云清扬 发表于 2024-3-15 11:09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带头大哥1 发表于 2024-3-15 11:19

哪家店 ,地址在哪,爆光呀,

独一无二ZHX 发表于 2024-3-15 19:50

以后不要写预付款,要写定金。不管用不用都不可以退。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24-3-15 21:37

是的,海盐那家店

金刚1972228 发表于 2024-3-16 08:47

现在退休公资多!小辈都在工作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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