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关于“能量金字塔案”被害人登记、确权的公告
我局侦办的“能量金字塔案”,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吴某玉等人涉嫌诈骗案”,因部分被害人身份无法确定。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现采取公告方式进行被害人登记、确权。
一、公告对象本公告所称的登记对象(被害人),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期间,在“能量金字塔案”关联软件“七果坊”APP交易平台注册,并在平台内购买过“能量金字塔套餐”,且未发展过下家购买套餐并实际发生经济损失的人员。
二、登记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受理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海兴西路118号海盐县公安局东门口“反诈中心”,联系人沈警官,联系电话:0573-86777110)
四、登记方式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2.提供本人在“七果坊”交易平台的注册账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3.提供本人与“七果坊”发生交易的通话、商议记录、转账记录、书证合同、物证金字塔等证据材料;
4.提供本人身份注册的银行卡卡号,开户信息;
5.填写《能量金字塔案被害人登记表》;
6.非本人名义购买的,需提交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五、其他要求
1.受损登记人应当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2.登记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证据材料报案登记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盐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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