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千川 发表于 2024-6-25 16:33

警醒!这家电梯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被通报批评!

近日,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对杭州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以下简称:钱塘物业)作出了“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钱塘物业在负责贝沙港湾小区在用电梯管理服务期间,未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未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岗位职责。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海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对钱塘物业作出“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配备“两员”和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以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金刚1972228 发表于 2024-6-26 16:02

知道了

朱毅峰 发表于 2024-6-2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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