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举报有奖!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执行悬赏公告被悬赏人程俊,男,1981年1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双椿铺镇梅山村马粉坊组,身份证号:413027198101222012,电话:13625868078。
执行依据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2023)浙0424民初1880号判决书、(2023)浙0424执2049号执行文书
申请事项王孝玉与程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由法院依法受理,并出具(2023)浙0424民初1880号判决书,后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申请执行标的:143097.68元,执行案号(2023)浙0424执2049号。因被申请人程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向社会发布举报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及行踪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信息、财产线索及行踪查证属实的,申请人承诺现金奖励举报人。
现金奖励明细: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程俊下落,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程俊的,申请执行人额外提供500-800元不等的奖励;
悬赏期限1年,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8957361876/0573-8602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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