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包打听 发表于 2024-9-3 09:21

多人骗保!被海盐法院判刑!

隐瞒就业事实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这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后果很严重
近年来,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多起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案件。在人社部门多次联系当事人退款被拒后,作移送公安处理。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由海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案例一
郁某(男,59岁),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在海宁市参保,隐瞒就业情况违规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7个月,涉及金额12743元。2023年9月经公安立案后郁某退回违规领取所得,海盐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案例二
王某(男,54岁),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在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参保,隐瞒就业情况违规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9个月,涉及金额16437.6元。2023年9月经公安立案后王某退回违规领取所得,海盐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1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三
翟某(男,39岁),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参保,隐瞒就业情况违规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9个月,涉及金额17226元。2023年10月经公安立案后翟某退回违规领取所得,海盐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从2022年至2024年,被调查处理的领金人员不在少数,这些人在重新就业后不仅没有主动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其真实就业状态,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该行为构成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链接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④《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不符合享受条件而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处骗取失业保险金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重要提醒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情况:(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失业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应征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社会保险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欺诈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是违法行为,甚至会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通过大数据比对、系统预警检测等方式,失业人员只要重新参保缴费,重新就业的关联信息就可以直达监管,接到人力社保部门追缴电话的,请大家及时配合处理,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小怪兽凸凸 发表于 2024-9-3 10:32

在海盐工作不交社保?不然怎么骗?

姑娘你谁啊 发表于 2024-9-3 10:30

这是在海盐有工作?骗取老家的是失业金?

菊嬢嬢 发表于 2024-9-3 13:08

骗取国家资源,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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