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扎 发表于 2025-3-14 14:48

海盐有人把电瓶车商家告了

在网购的热潮中消费者可能会面临各种消费纠纷如商家拒绝退款商品质量不佳或虚假宣传等面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来看以下案例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21日,周大伯通过抖音平台在某电动车经营部账号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周大伯支出购车款1299元。在购买电动车时,商家对产品的介绍为:“3C认证新国标车,前后真空胎、汽车级锂电2年保换5年保修,液压级悬挂双减震等”、“汽车S级A品锂电、十重减震、GPS北斗定位、新国标上牌、升级满盘电机、正玄矢量控制、前后碟刹系统。”基于上述产品介绍,正想换一辆电动车的周大伯花了1299元,直接网购下了单。




3天后,周大伯通过快递签收车辆。签收后,周大伯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牌照,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电动车没有获得浙品码(即可进行产品质量信息溯源的二维码),无法办理牌照,且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不通电的情况。

据周大伯陈述,签收时只有一辆组装好的红色电动车,没有发票、3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等书面材料;后周大伯将电动车送至品牌专卖店检查,维修师傅通过检查后发现,该车辆未取得3C认证,其电机为伪劣产品,需更换电机。


基于上述情况,周大伯通过店铺客服与电动车经营部协商,要求解决车辆问题,履行2年保换、5年保修的承诺,然而被告表示无法解决。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间,周大伯多次给店铺客服发送消息,但被告的店铺客服始终未予答复。周大伯联系抖音平台客服,请求售后介入,平台称商家已闭店,无法取得联系。后周大伯向工商部门查询,该电动车经营部早在2023年4月25日就已注销。近期,周大伯将电动车经营部实际经营者刘某诉至海盐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系个体工商户某电动车经营部的经营者,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情况下,刘某应当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案原告要求被告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能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在销售电动车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本案中,刘某在销售涉案电动车时明确表明其出售的电动自行车为3C认证的新国标车,产品质量、性能等都执行较高标准。原告也是基于该认知购买了车辆。而通过原告与被告客服的对话,能够确定该车不能办理牌照,属于问题车辆,与被告之销售宣传明显不符。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认定被告在销售涉案电动车时存在故意夸大商品性能的欺诈行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周大伯购车款1299元并赔偿周大伯三倍购车款3897元,合计5196元。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线上购物大多依赖于销售者以及主播对物品的描述,消费者无法直观感受商品的质量、性能,因此在收到货后,货不对板的情况时有发生。虽大多购物平台都有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大件物品退货的运费甚至可能超出物品本身价格,有的店铺甚至在注册后的较短时间内注销、退出经营,都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较大困难。线上购物虽便利,但维权意识不可少。

首先,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平台,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和用户评价;其次,要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再次,收到商品后要及时验货,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遇到纠纷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投诉、消费者协会调解、司法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花几叠 发表于 2025-3-14 16:30

这个商家是不是要狠狠的处罚

只恨花つ 发表于 2025-3-14 16:33

这种还是要在实体店买比较靠谱

夹缝的瑰丽。 发表于 2025-3-14 16:33

明天不知道会爆出什么新闻

揪心# 发表于 2025-3-14 16:31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武原镇人民 发表于 2025-3-14 16:32

应该重罚

抽完这根烟 发表于 2025-3-14 16:51

看看卖了多少单

金刚1972228 发表于 2025-3-14 18:11

重罚生产厂家

老侯 发表于 2025-3-14 19:29

法院判了,钱拿到手了吗?

东风★@和平 发表于 2025-3-14 20:50

关键是钱拿到手没有,怎么处理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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