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惊人!李某某,终生禁驾!
近日海盐公安交警接报警称
百尺路文庆路口南侧路段
一辆汽车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
驾驶员不在车内
接警后
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并同步调取视频监控查看
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员
民警到达后
一名男子自称是驾驶员但该男子的样貌
显然与视频画面中实际驾驶员不符
反而是一旁
一身酒气的“同行”男子李某某
与肇事驾驶员相符
“谁开的车?”民警直接询问李某某“人家开的。”李某某矢口否认“想清楚谁开的,都拍到了的”在铁证面前
李某某最终承认车辆是自己驾驶的
原来事故当天李某某喝了酒
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也被吊销了
他便心生一计打电话让朋友过来帮忙试图逃避惩罚后经抽血检测
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
远超醉驾标准而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发现李某某还有一份惊人“履历”其在2018年就已被终生禁驾经核查,李某某
2015年
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8年
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4年4月
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2024年6月
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
最终
李某某因无证驾驶
被处罚款1100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被海盐县公安局移送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一)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海盐公安提醒
开车上路
谨记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酒驾醉驾
否则害人害己
这种惯犯就应该入刑,难道非要等他撞死人吗? 处罚太轻,屡教不改 哇靠哇靠,这人也太不重视生命了 这种人就应该把他身份证号录进系统里,上路一次逮他一次,让他怀疑人生 罪恶累累https://app.ihaiyan.ren/public/emotion/face_043.png 这个太可怕了, 李某某:犯了再改,改了再犯,千锤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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