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仗义”要不得!
仗义原本是一种令人敬佩的品格但用错了地方
那可就适得其反
下面就有一对“仗义”兄弟
展示了一场别样的“兄弟情深”
近日凌晨
海盐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接到报警称枣园路盐平塘东路以东20米
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
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江某河(化姓)
自称是车辆驾驶人
江某河反映
事发时车速较快加上雨天路滑
车子就撞上了路沿
右前轮轮毂和轮胎损坏
在进一步询问过程中
江某河眼神闪躲
对事故的关键信息有些含糊不清
倒是站在一旁的汤某(化姓)
信息补充得很准确
交警察觉其中有蹊跷
随即调取了沿途卡口监控视频
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前肇事车辆一直是
另一名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子驾驶
在铁证面前
江某河承认不是他开的车
而是汤某
那汤某人呢?
原来他以为躲过一劫
已经离开事故现场
等他赶回来
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
汤某来了一句“我正准备去考……”
正准备去考?!
也就是无证驾驶
最终汤某交代了真实的事情经过
因为时间太晚点不到外卖
汤某趁哥哥睡着
偷偷开了哥哥的车出门
正好碰上了好哥们江某河二人
便相约一起吃夜宵
没成想
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肇事
害怕被哥哥骂
于是让同车有驾驶证的江某河帮忙“顶包”
事后交警依法对汤某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
以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让他人顶包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并对江某汤进行了批评教育
指出其“顶包”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
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脑子考瓦哩 还好是单方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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