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这2起车祸,被撞者负全责
今年9月7日12时15分,海盐郝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G525武原街道城红路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郝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郝某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今年9月10日,海盐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武原街道董家弄海滨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认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就是应该这样,而不是同情弱者 乱闯红灯的下场 汽车跟电瓶车应该一视同仁 这样判才服气 有些事故,机动车真的很憋屈 第二个瞎搞 出行注意安全 都是交通参与者,应该一视同仁,没有所谓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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