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包打听 发表于 2026-1-23 08:38

超期停发!事关海盐人养老金→

@海盐退休人员以下事项请注意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退休人员在享受待遇的同时,请务必每12个月内完成一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超期未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符合条件后,予以恢复并补发社保待遇。


一、认证对象
在海盐县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方式
1.线上认证: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可以本人自助认证,也可以帮助他人认证,具体步骤可参考下方示意图:








2.线下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具体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通过隐瞒去世、服刑等事实,继续冒领养老金,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仅需要全额退回冒领养老金,还可能面临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积极配合做好认证。


鲨鱼将軍 发表于 2026-1-23 16:12

好多老人忘记性大,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完成。如果改成到某个部门认证有礼品发放,那么肯定大快人心!

1818黄金眼 发表于 2026-1-23 21:37

没事折腾一下老人

金刚1972228 发表于 2026-1-24 15:08

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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