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发布处理公告,涉及51辆车
海盐小伙伴们注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了车辆处理公告涉案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逾期未处理的将作无主车辆处理来看具体内容↓↓↓
车辆处理公告下列车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被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处理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作无主车辆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张警官,联系电话:0573-86110373。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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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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