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亦 发表于 2026-8-15 16:13

挖洞两米深,只为一只獾!11人站上被告人席,接受法律审判

狗獾,被誉为“生态工程师”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然而,这些默默守护山林的生态小卫士却沦为一些人猎奇的“牺牲品”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6年8月15日起,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恰逢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海盐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本次庭审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再次敲响生态保护的警钟
基本案情
“兄弟们,我家附近那片老林子,上午踩过点了,里面绝对有‘货’。”
“冲!这几天手痒得很,狗都憋坏了。”
“老规矩,我带几把铁锹,定位器充满电。”
在一个名为“作战指挥部”的微信群里,群内十余名成员频繁交流猪獾、狗獾的活动线索,每当发现新的点位,便立即在群中发布,相约前往猎捕。从线上联络到线下行动,流程迅速而隐蔽。

他们采用的捕猎方式尤为粗暴——以猎犬搜寻獾洞,再通过挖掘进行抓捕。据被告人供述,找到獾洞后,他们会将定位发至群内,众人携带定位器、锯子、钢叉、铁锹等工具集合。
猎犬被放入洞中,与獾缠斗,而犬只身上配有定位追踪器,猎捕者则依据信号在地面用铁锹向下挖掘,往往需挖至两米多深,方能将獾拖出。
案涉铁锹
然而,驱使这一团伙持续作案的动机,除了食用獾肉之外,更多的是追求“观战”刺激。
他们坦言,“看猎犬和獾打斗的过程很刺激,很上头”。而多余的猎获物,则被其以每只8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售给他人。
法院判决
经审理查明,2024年11月至2026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等人在海盐、海宁等多地使用猎犬围猎、挖洞等方式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和亚洲狗獾。
经鉴定,猪獾和亚洲狗獾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上述被告人采用歼灭性围猎和挖洞的方法猎捕,系禁用方法。另查明,陈某等人的作案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

8月14日,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海盐法院审理后以非法狩猎罪对陈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缓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共同承担24800元人民币生态损害赔偿金。

兰儿000 发表于 2026-8-18 20:57

哈哈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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