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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部分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予以通行费优惠。
浙F的车主们行驶在哪些路段有优惠? 一起来看看吧 ↓
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洪溪枢纽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王店互通段、常台高速公路观音桥枢纽至王店东互通段、乍嘉苏高速公路南湖(嘉兴南)互通至凤桥互通段之间路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王江泾(嘉兴北)、油车港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王店收费站,常台高速公路秀洲(嘉兴西)、马家浜、南湖(嘉兴南)、王店东收费站,乍嘉苏高速公路余新、凤桥收费站等11个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11日。 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实施优惠政策的市县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有新的要求,再行调整。
来源:嘉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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