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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的工作部署,2月24日凌晨,海盐法院开展以“涉企涉民生”的暖春执行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全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2人、警车6辆,兵分三路奔赴各执行现场,传唤到被执行人13人,5件案件执行完毕,共执行到位30余万元。本次集中行动还邀请了媒体记者共同参与见证。
01 没钱履行,却有钱泡温泉
“有钱享受温泉,不知道早点付清赔偿款?”
刘某因交通事故拖欠赔偿款3万余元不付,于2020年11月被法院立案执行;2022年8月刘某又因拖欠他人款项2万元被立案执行。海盐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但就是不来。
凌晨5点,执行行动第二小组将在某温泉会馆过夜的刘某逮个正着。据了解,刘某是该温泉会馆的常客,有钱在这里享受,应付的款项却迟迟不还。最终刘某想办法凑齐2万元支付,其余款项分期。海盐法院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当场缴纳。
02 害怕拘留,全额履行义务
凌晨5点,执行行动第一小组抵达海宁硖石镇刘某家中,将正在家里睡觉的刘某带走。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吴某货款3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不履行。拘传到院后,刘某一次性支付34200元,海盐法院对刘某作出1000元罚款的决定,其当场缴纳。
03 拒不还款,拘留!
吕某自2021年开始,因多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海盐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金额共计20余万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吕某,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
凌晨5点30分,干警到吕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后,吕某仍不愿想办法支付。海盐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强制措施。
执行现场
法院提醒被执行人“走为上计”不是履行义务的“最佳选择”诚信守法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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