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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法官 感谢你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日,在一场刑事审判结束后 被告人杨某将一面印有 “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 送给了主审法官陈玲英 并对她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 及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 表示感谢
办理刑事案件16年
这还是陈玲英第一次收到
被告人送来的锦旗
刑事法官依法办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害人为表谢意赠锦旗较为常见
但被告人送锦旗却鲜有耳闻
这其中又有什么原委呢?
原来,1年多前,被告人杨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结伙他人帮助转移资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候审,后被起诉至海盐法院。 此次开庭为第二次排期开庭,此前因杨某家人突发疾病,但未在庭前及时沟通,导致第一次庭审未能如期进行。他对于给庭审造成的负面影响,打电话给法官道歉。
在第二次开庭前一天,杨某从广州出发,跨越千里坐火车来到海盐。当天,庭审持续了2个半小时,鉴于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法庭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郑重告诫杨某,为了赚快钱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这种行为触犯法律,绝对不可取。“希望你能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改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曾经犯下的错。” 面对法官的教育,杨某态度诚恳。他表示自己从小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现在因为侥幸和无知触犯了法律,内心非常后悔。“这段时间,我看了很多法律书籍,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今后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也希望我的经历能够警醒更多的人,不要像我一样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