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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小车撞护栏 车头毁坏 护栏无损甚至未留下一丝痕迹 究竟是巧合意外还是另有隐情?
近日23时20分许 海盐公安交警接到一起单方事故报警 交警迅速抵达 现场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路口 一名自称是“驾驶人”的女子 告诉交警车子撞护栏上了 “哪个护栏?” “就中间的。” 女子指向远处的一排护栏说道 交警勘查后并未发现撞击处
车头左侧保险杠受损脱落 护栏却没有位移、没有损坏 甚至毫无碰撞痕迹 显然不对劲
“到底撞在什么地方?” 察觉异常的交警继续追问 女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对事故时间、过程同样语焉不详
交警遂将女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起初女子还不肯说实话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 交警已经还原整个过程 识破了这场“顶包”戏码
经调查 当晚9点多 肇事车辆在百尺桥北堍 与桥护栏发生碰撞 之后一直停在路边 将近一个半小时才离开 但因车辆撞击受损 最终抛锚在路口
期间 驾驶室内的一直是一名男子
而在车辆抛锚的二十分钟后 女子才赶到 之后男子离开现场 女子在原地等待交警
在事实与铁证面前 女子最终承认了因担心丈夫酒驾 故在交警询问时谎称是自己开的车 并随手指了一处护栏 实际上自己根本不知道 事故发生在哪里
次日凌晨1时许 民警在某小区内将睡得正香的 肇事司机小董(化名)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
面对这一数字 小董还想狡辩自己是回家后才喝的酒 殊不知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根本无法脱罪
在民警的严肃教育下 小董最终承认自己 酒后驾车并撞了护栏的事实 后经鉴定
小董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切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 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终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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